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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末夏初的操场,白则穿着白衬衫。白的发光。他很瘦,风吹动衬衫,显示出他的身形。
我喜欢和他聊天。他喜欢日本的文化,自学了日语,喜欢画画,从动漫临摹到百鬼夜行图。他的脸圆圆的,笑起来有两个酒窝。
我无聊的同学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男生,成天和我诉说她对他的爱意和他的冷漠。我渐渐地对恋爱有了认知,也随即重新定义了我对白则的态度。
大约,是喜欢吧。
可是,我也早就深知白则不会喜欢我,但我并不介意。
我喜欢他,和他并无关系。
以前我们这些课代表总喜欢在放学前一起冲上黑板写作业内容。
我是数学课代表,张咏是化学课代表。
人很多。他很高大。我在黑板下方书写时,他站在我身后,挨着我,伸手在高处写字。
我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老把戏确实惹人心神荡漾。若非如此,它也不会成为老把戏。
我并没有听从我的荷尔蒙,但那天放学还是心痒难耐,于是在日记中偷偷画了个极难被人发现的哭脸,并专门写下几行字提醒自己,这都是荷尔蒙使然。
可是后来,我还是能轻而易举地找到那个哭脸。
荷尔蒙,好东西。
我有,白则有,张咏有,谢明杰也有。
可是,白则一见着我就没有。
我告诉他,都三十多的人了,没必要强求这些。
我喜欢你,图的不是这些。
我喜欢你,只是因为喜欢和你聊天。
我喜欢他讲的那些千奇百怪的事,我觉得他真聪明,我喜欢聪明的人,却又不喜欢太聪明的人,白则聪明的有趣,不至于过度,我很喜欢。
谢明杰其实很可怜。
他只因为一句话,就得到了我的喜欢。我的喜欢,对他人而言,是种灾难。
我难得的数学考试失利,他一时嘴快,没有连同别人一起嘲讽我,而是呵斥了那些人。
我开始喜欢他。
他和白则相似,聪明的恰到好处,又和白则不同,他也笨,笨的恰到好处,给人憨态可掬之感。
谢明杰其貌不扬,十七八岁头发白了小半,大约是因为基因。
他和我一样,都喜欢幻想。
不同的是,他会把自己的虚拟世界公之于众,而我习惯于隐藏。
我的虚拟世界,说出来便会坏事。
我听闻一个女生也喜欢上了白则。她高挑而美丽,擅长英语。
我承认我不如她。
但我也早就深知白则不会喜欢她。
虽然如此,我却依然不甚高兴。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
天上下着雨,我像个傻狗,在等22路。耳机里放着苦情歌。
从前不说,是因为深知会被拒绝。现在不说,是不想毁人幸福。
她很聪明,但聪明过头了,反而让我讨厌。
她看我的眼神总是掺杂着轻蔑。
我不怪她,毕竟大多数人看我的眼神中都掺杂着轻蔑。
白则啊,再见吧。
我考到了北京,谢明杰还在老家。
我放假才能回家。
刚下火车,我就在站台上看见了他。
如同俗套的老电影中那样,我冲上去拥抱他,倾诉对他的想念。
俗套不代表没有价值。
我整个假期都和他一同度过。
我们看了难懂的电影,一同讨论其中的情节。
他恰到好处的聪明让谈话十分愉悦。
我们与昔日的同学再聚,他们惊讶于我和谢明杰的恋情。
他们以为我会永远孤独。
我问张咏,这么长时间没见了,他还记得我这个老同学吗。
老实说,我本来也不记得他了。
为什么记起来了呢?因为那个哭脸。
他说记得。
我们一起去了咖啡店。
我们聊了天,我对他的智商无甚兴趣,只是依稀记得当年有人说他的功能强大。
白则跟我说,张咏甚至有当演员的潜质。
他的身体确实诱人,但我其实并没有那么渴望。
我们还是做了。
确实爽。
好累。
我一回家就扑到了谢明杰怀里。
他不甚出众的身材,尤其适合拥抱。不同于那些过于硬朗的胸腹,普通男性的怀间更能让我有躲在子宫般的安全感。
我总是渴望拥抱,尤其是谢明杰的,其次则是我母亲的怀抱。
儿时,我常做噩梦。我母亲总会半夜过来抱着我,骂我一顿。
后来,谢明杰承担了类似的工作。只是他不会骂我。
他什么也不说,只是静静的抱着我。
让我喧嚣的灵魂暂时沉静下来。
白则大学没学日语,也没学艺术相关专业。
他学了西语。
他把头发又留长了一些。
我已经记不得多少年没见过他了。
想来分别其实也不甚愉快。
他向我谈起他家庭的悲剧,谈起他母亲对他扭曲的教育。
谈起他的爱情观,尽管我早已了如指掌。
我从未向他人谈起过我内心深处的东西,以至于他不知我的禁忌,说起了我不爱听的东西。
但我并未向他表露,甚至很快原谅了他。
只是,这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我们之间永远不可能。
想来,我对张咏的内心世界可谓知之甚少。
其实,我完全就没想过去了解。
我觉得他的大脑实在是没什么吸引力。
我总是控制不住的去物化他,因为我知道他也会物化我。
也许,我只是他的一个赌注。
毕竟,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接近我的理由。
我总是阴沉的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他则喜欢交际。
我丑陋不堪,而他却有完美的肉体。
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尝试以他容量不大的大脑推演,能得出的动机只有赌博。
这场荒诞的情爱,不过是他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谢明杰小我将近一岁。他老陈的外表下有一颗稚嫩的心。
他喜欢幻想。
他幻想自己是超级英雄,且不怯于在大庭广众之下模仿他们的行为。
他幻想自己是特工,幻想自己是各种各样他价值观里帅气的人。
他喜欢反抗,喜欢特立独行。他讨厌权威。
对于这点我不甚赞同,也曾与他争辩。
我不太与人争辩。
正因为此事,我意识到了自己对他的警惕心下降了,从而推得了我对他的喜欢。
至于为何我坚称我对他的喜欢的开端是那次数学考试,我有我自己的解释。
毕竟我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
我对张咏的喜欢,也是后知后觉的。
在与他分别两年多后,我偶然看见了当年的那个哭脸,才忆起许多往事。
记忆中,他撩起刘海,企图用略高的发际线逗笑阴沉的我。
他在奇怪的时机维护我,尤其是当我否认自己的身体的时候。
我意识到他很笨,但笨的恰到好处。
于是放任自己迟到的喜欢了他小半天的时间,又将此事抛诸脑后。
我和白则去了趟北海道。
我喜欢薰衣草,我曾经种过,可惜那草染上了虫害。
我父亲就用点燃的线香去烫那条蠕动的虫。
它是青色的,我原先没认出它是只虫。
它挣扎着蠕动,香发出滋滋的声音。真恶心。
我喜欢薰衣草,更喜欢有薰衣草香气的白衬衫。
白则穿着白衬衫,行走在薰衣草田间。还是那样,白的发光。
我趟过紫色的海洋,企图靠近他。不料泥土玷污了我的鞋。
仅仅俯仰之间,他消失了。
只留下鞋上的污泥,好似肛门泄露。
张咏问我,是否介意他点一根烟。
我说随你便。
他于是倚在床边,吞云吐雾。
他问我在哪工作。我说我还在读博。
他说他就知道我会读这么多书。
我问他最近在干嘛,他说在广告公司做文案。
我说世事无常啊,你当年语文这么差,竟然会去做文案。
他说,没办法,这条路是生活逼着他选的。
生活啊,苦涩如歌。
他母亲得了肺癌,想问我在医院有什么门路。
图穷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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