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律师:199 4760 9196】微电同号,前期不收费,不追回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圣股份(002742)财务造假股民索赔案,前期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温馨提示:索赔要趁早
2002年5月10日,重庆三圣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三圣股份,股票代码:002742)发布《2023年2月7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立案调查。
此前,三圣股份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三圣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处罚文件(2019.9.12下达),三圣股份主要违法行为有:
(一)未及时披露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1)三圣股份与重庆青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峰健康)构成关联关系。(2)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关联方青峰健康提供资金合计44900万元。(3)青峰健康归还三圣股份占用资金44900万元及利息1342万元。(4)未及时披露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三圣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1)对关联交易的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情况。三圣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三圣股份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对财务报表的虚假记载情况。三圣股份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增预付账款等方式虚增净利润258.40万元。三圣股份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增预付账款等方式虚增净利润574万元。(3)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及审批情况。
索赔律师表示,三圣股份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案前期已有股民获得胜诉判决及调解获赔。需要向各位投资者提示的是,三圣股份虚假陈述案件剩余诉讼时效仅剩半年。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即使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如在诉讼时效内不主动提起索赔诉讼,上市公司亦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损失。索赔律师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朋友应尽快向法院起诉维权,以免错过索赔时机。
三圣股份股民索赔条件:根据行政处罚的内容及前期胜诉判决,依据证券法以及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买入三圣股份(002742)股票,并且在2023年2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索赔律师会及时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资讯。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索赔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索赔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索赔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索赔律师:199 4760 9196】微电同号,前期不收费,不追回不收取任何费用
没有回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