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律师:199 4760 9196】微电同号,前期不收费,不追回不收取任何费用
金力泰(300225)财务造假股民索赔案,前期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重点提示:索赔要趁早
(证券简称:金力泰,证券代码:000068)发布公告称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2月3日盘后,金力泰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日前,金力泰发布股票交易异常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公司表示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2,344.76万元,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10,400万元–15,400万元,已连续两年亏损,本次涨幅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
金力泰在1月18日发布的2022年业绩预告中称业绩亏损的最主要原因是销售下滑,2022年第二季度由于疫情导致公司下半年销售订单的签订受到严重影响,汽车涂料市场需求较大放缓以及二季度疫情的影响共同导致了公司产品销售情况不及以往。在2023年2月3日之前买入金力泰(300225)股票,并且在2023年2月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索赔律师表示:
金力泰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案前期已有股民获得胜诉判决及调解获赔。需要向各位投资者提示的是,金力泰虚假陈述案件剩余诉讼时效仅剩半年。根据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即使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如在诉讼时效内不主动提起索赔诉讼,上市公司亦不会主动赔付投资者的损失。索赔律师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朋友应尽快向法院起诉,以免错过索赔时机。
金力泰股民索赔条件:根据行政处罚的内容及前期胜诉判决,依据证券法以及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买入金力泰(300225)股票,并且于2023年2月3日之前(含当日)买入持有的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索赔律师会及时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股票索赔公告及案件进展以便您及时获取最新的股票索赔资讯。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索赔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索赔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索赔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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